一、总则
国务院同i领导全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本区域
两个区域以上的事故由 共同负责或其上级
二、应急准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本单位,并向本单位人员公布
及时修订:法律法规修订,应急指挥机构变化、风险faseh哪个重大变化、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在演练或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其他应修订的情形
应急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地方人民政府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易燃易爆、危化品、矿山、金属冶炼、城轨、建筑施工以及人群密集场所单位等没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统一规化、组织和指导。
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训练
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
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教育和培训。
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并采取有效措施,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第三章 应急救援
生产经营单位立即采取应急救援措施:7
地方人民政府应采取应急救援措施:8
第四章 法律法规
生产经营单位:为制定。未演练、未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未立即组织抢救的、
未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进行维护保养
未将应急救援预案报送备案、未建立应急值班制度或配备应急值班人员的
第五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