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经历不足时,可用审核经历或培训经历进行补充。
2、转机构或转正的实习审核员,必须在初次审核时开展审核能力现场见证。见证时间累计不少于4h,见证人不得参与见证审核,安排好见证时间。
3、信息安全领域组长需单独见证。其他领域组长只需见证一个领域即可。组长上岗应有组员经历+培训+见证。组长见证应经一二阶段完整体系认证。
4、见证安排要在审核任务书、审核计划和见证报告中均体现。组长见证需要在审核案卷进行双签。
5、一级风险专业必须依据工作经历评定。
6、关注各领域的风险等级,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7、《管理体系认证人员能力评价准则》是基本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