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取证)-安全培训课程

解锁式学习
20人加入学习
(0人评价)
价格 湖北联合交通定制
教学计划

意义三:明确了有关各方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中的职责

条例在总则中确立了政府统一领导、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分级分类管理、整体协调联动、属地管理为主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制,明确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事故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在应急处置与救援中所承担的责任和应当采取的必要措施,以衣相应的法律责任,既遵从了上位法明确的相关要求,又理顺了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等有关各方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的职责和定位,为推动实现各担其职、各负其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局面提供了法制。

意义四:解决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的现实问题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近年来,大量事故救援实践表明,由于在事故应对过程中政府缺乏具体的法律依据,企业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时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使得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在一些地区和单位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应急准备不落实,应急处置不规范和违规指挥、盲目施救等问题十分突出,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有多年来基层关心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问题、现场指挥问题、救援补偿 问题,都在条例中进行了明确回应。可以说,条例的实施,是对全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进行的系统规范,解决了长期以来事故应急工作无法可依的问题,为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亮点一:应急预案制度

1.明确规定编制应急救援预案要以风险识别和评估为基础,不能简单照搬照抄;

2.详细地规定了应急救援预案更新的条件,这对于保证预案的可操作性和适应性非常重要3.规定了应急救援预案要公开,公开既有利于预案 实施涉及的相关主体熟悉其内容以便于理解操作,又可以倒逼预案的制定者提高预案编制质量。

亮点二:应急演练制度

以往有一些应急法律法规本着“宜粗不宜细”的陈旧立法理念,对应急准备的保障措施规定得大而化之,让制度没有“牙齿”,实施效果不佳。条例注意到了这一点,在应急演练方面的规定非常到位。一是把演练的频率说得很清楚,没有留下什么模糊地带,二是规定要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要整改。有了这两条,应急演练就能真正落实,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尽快把操作性的措施拿出来。

亮点三:应急救援队伍制度

条例对应急救援队伍的规定,一是充分考虑了近年来应救援力量的建设和行业发展成果,比较科学合理;二是规定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情况要向主管部门和人民政府报送,还要向社会公开。

应急队伍建设的人财物投入比较大,在各项应急准备制度中的实施难度是最大的,需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下足功夫 ,除了条例对生产经营单位规定的罚则之外,在行政系统内部还要建立起相应的问责机制。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