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取证)-安全培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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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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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四:应急储备制度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并及时更新和补充;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考虑到不同地区的地方政府和不同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需要储备什么设备和物资,差别比较大,很难统一规定储备的规模、品种和更新频率。这就需要相关行业的监管部门出台具体配套制度,结合本行业的特点把这项内容细化下来,特别是要规定刚性的监督检查措施,让这项制度落地。

亮点五:应急值班制度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监职责的部门、重点监管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应急救援队伍都要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规模较大、危险性较高的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还要成产应急处置技术组,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接着规定了对应急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这就把应急准备的责任落实到了单位、落实到了队伍、直至落实到了人。为了实施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值班等制度,需要从安全生产应急人才培养、从业档案记录、工资和社保待遇保障等方面加以细化。

亮点六:建立应急救援现场总指挥负责制度。

条例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可以设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实行总指挥负责 制,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指挥救援工作,确保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统一、有序、高效。

亮点七:第一时间应急响应机制

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做出积极响应,采取有效措施是防止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的关键一环。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事故发生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控制危险源,抢救遇险人员,组织人员撤离,采取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维护好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同时,如果超出本单位应急能力, 应及时向有关单位或部门请示支援。

亮点八:明确应急救援费用承担原则。

条例规定应救援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在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情况下,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协调解决,从而突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解决了应急救援费用承担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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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三:明确了有关各方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中的职责

条例在总则中确立了政府统一领导、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分级分类管理、整体协调联动、属地管理为主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制,明确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事故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在应急处置与救援中所承担的责任和应当采取的必要措施,以衣相应的法律责任,既遵从了上位法明确的相关要求,又理顺了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等有关各方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的职责和定位,为推动实现各担其职、各负其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局面提供了法制。

意义四:解决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的现实问题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近年来,大量事故救援实践表明,由于在事故应对过程中政府缺乏具体的法律依据,企业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时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使得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在一些地区和单位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应急准备不落实,应急处置不规范和违规指挥、盲目施救等问题十分突出,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有多年来基层关心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问题、现场指挥问题、救援补偿 问题,都在条例中进行了明确回应。可以说,条例的实施,是对全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进行的系统规范,解决了长期以来事故应急工作无法可依的问题,为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亮点一:应急预案制度

1.明确规定编制应急救援预案要以风险识别和评估为基础,不能简单照搬照抄;

2.详细地规定了应急救援预案更新的条件,这对于保证预案的可操作性和适应性非常重要3.规定了应急救援预案要公开,公开既有利于预案 实施涉及的相关主体熟悉其内容以便于理解操作,又可以倒逼预案的制定者提高预案编制质量。

亮点二:应急演练制度

以往有一些应急法律法规本着“宜粗不宜细”的陈旧立法理念,对应急准备的保障措施规定得大而化之,让制度没有“牙齿”,实施效果不佳。条例注意到了这一点,在应急演练方面的规定非常到位。一是把演练的频率说得很清楚,没有留下什么模糊地带,二是规定要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要整改。有了这两条,应急演练就能真正落实,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尽快把操作性的措施拿出来。

亮点三:应急救援队伍制度

条例对应急救援队伍的规定,一是充分考虑了近年来应救援力量的建设和行业发展成果,比较科学合理;二是规定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情况要向主管部门和人民政府报送,还要向社会公开。

应急队伍建设的人财物投入比较大,在各项应急准备制度中的实施难度是最大的,需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下足功夫 ,除了条例对生产经营单位规定的罚则之外,在行政系统内部还要建立起相应的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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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

坚持分区分类指导,对安全基础较好,安全风险较小的企业推行承诺制,疫情防控期间不再进行现场检查;对发生事故和不放心的,精准检查,指导帮扶,规范文明执法,严防简单化,一刀切。

六,开展专家安全指导定制服务

对重点难点问题、重大风险隐患组织专家开展点对点网上会诊、上门服务,帮助企业有效防控安全风险。

七,加强线上安全教育培训

组织专家和专业监管人员对企业重点岗位人员、新录用人员进行免费线上安全培训,重点讲解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八,落实安责险惠企措施

会同财政、银保监机构为已投保和续保企业延长保险期限、缓交保费,减免新投保企业保费,将保险公司安全预防费用优先用于参保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国务院问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为了解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条例》以安全生产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依据,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体制、应急准备、应急救援等作了规定。

一,明确应急工作体制。条例规定,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为监管部门分工负责、综合监管部门指导协调,基层政府及派出机关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职。

二,强化应急准备工作。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条例还对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值班制度,从业人员应急教育和培训,储备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三,规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条例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按照规定报告事故情况。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按照预案的规定采取抢救遇险人员,救治受伤人员,研判事故 发展趋势,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等应急救援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有关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设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部总指挥,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现场指挥的统一指挥。

 

708号令

意义一:开启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制建设的新征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化进程,坦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制建设情况看,相关法律条文散见于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之中,内容过于原则,操作性不够;同时,现有的应急预案建设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电力等相关行政法规,也只是对相关行业领域或者对应急管理某一环节的工作进行了规定,系统性和普适性不够。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应急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及全行为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支撑和法规遵循,推进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真正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意义二:强化 了应急准备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主体地位

“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应急准备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实践活动,是平时为消除事故隐患、遏制事故危机、有效应对事故灾难而进行的组织、物质、技能和精神等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活动是检验应急准备水平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其成效如何,只不过是应急准备能量在战时的集中释放而已。因此条例在立法的定位上,始终围绕着“平时牵引应急准备,战时规范应急救援”这一基本任务,目的在于通过条例的实施,推动各主牢固树立“宁可千日无事故,不可一日不准备”的思想,把应急准备作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并从应急预案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值班值守等方面搭建了安全生产应急准备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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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应急管理部制定出台统筹推进企业安全防范和复工复产八项措施,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服务大局、保障大局,强化安全风险研判,创新安全监管方式,牢牢守住安全底线,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支持各类企业复工复产。

一,到期证件自动顺延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证书到期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疫情防控结束。

二,行政审批网上办理

对新建,改扩建,转产项目等需要办理安全生产“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手续的,优化报批审核流程,实施网上快速办理,疫情防控结束后再进行现场核验。

1月22日应急响应二级

三,简化复工复产程序

对安全管理较好,2019年以来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自行复工复产,企业主要负责 人作出安全承诺,不再层层报备,现场验收盖章;对自查自报自改安全风险隐患的,重点实行线上跟踪指导服务。

四,主动为企业减负

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系统,以自动分析报告替代人工统计填表;实行安全检查上下级备案,结果互队,避免重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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