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修正增加17条,重点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修正10大内容。
1.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
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3.落实“三个必须”确立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地位。
4.强化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5.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设置、配备标准和工作职责。
6.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职责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7.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8.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9.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10.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